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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实验学校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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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19 更新时间:2018年02月20日21:33:47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实验学校的委托,对 兴宁市实验学校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703-60701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实验学校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4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1

交互智能平板

(含互动教学系统、移动授课系统)

详见设备详细技术指标

60

2

实物展台

详见设备详细技术指标

60

3

智能笔

详见设备详细技术指标

60

4

推拉黑板

详见设备详细技术指标

60

5

教师手持智能终端

详见设备详细技术指标

60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主要设备(80寸交互智能平板、实物展台和教师手持智能终端)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伯聪路鸿兴花园4-5号门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4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伯聪路鸿兴花园4-5号门店二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0424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伯聪路鸿兴花园4-5号门店二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兴宁市实验学校地址: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兴田二路61号
联系人:张宇亮联系电话:0753-3397298
传真:0753-3397298邮编:514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联系人:陈远龙联系电话:0753-2330556
传真:020-87251207邮编:510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震乾联系电话:1367085531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伟君联系电话:0753-233055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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