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交候车亭工程(PPP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受兴宁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兴宁市公交候车亭工程(PPP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607-527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公交候车亭工程(PPP特许经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内容:对兴宁市城市公交规划区段现有公交站牌进行优化改造,规划设置新的85个公交候车亭及其附着广告位等配套设施,项目征地拆迁等相关协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项目地址:兴宁市城市公交规划区段(优先对福兴大道、兴南大道、人民大道等主要路段进行改造和建设)。
3.投资方式:“建设-运营-移交”即:“PPP”方式,由中标人独立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并最终移交,建成后广告位应留一定比例给政府免费使用,用于公益宣传广告的设置,运营期间的广告费收入,按兴市府办[2016]58号要求公交候车亭采用广告费抵偿建设费方式实施, 公交候车亭建成后特许经营18年作为投资回报,本项目工程建成的85个公交候车亭的全部产权归兴宁市人民政府所有,投标人在经营使用期限内行使85个公交候车亭经营使用权,期满后公交候车亭无偿移交给兴宁市人民政府。
4.建设及运营相关规定:公交候车亭建设须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标准(或经业主审批同意的变更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建成后运营期间的广告不能只关注经济效益,广告中不能含有腐朽落后、低俗文化和影响青少年健康的不良内容,不能含有有悖社会公德的广告行为,具体详见编号为441481-201607-527001-0002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所投标的相关经营范围(至少须包括:五金、候车亭的制造与安装)。
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资信和商业信誉,2014年至今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任何财务不良记录。
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 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伯聪路鸿兴花园4-5号门店)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购买后一律不退),《投标报名表及回执》(点击打开链接)。
六、投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4、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5、开标地点: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6、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止。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3号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53183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伯聪路鸿兴花园4-5号门店
联系人:陈远龙
联系电话:0753-2330556
传真号码:0753-2330556
附件: 委托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