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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农生物周边道路工程PPP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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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47 更新时间:2018年02月20日21:26:32 打印此页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农生物周边道路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 [2016]36号)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工程包含四段线路,AB段长384.801米,CD段长354.003米,DE段长415.208米,FG段长216.037米,本工程设计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排水、路灯、绿化等市政配套设置(具体按设计图纸内容);

2.2工程概算:约2506万元 

2.3工程地点: 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2.4建设工期:经批准开工日起120天(日历天);

2.5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承包。

2.6招标范围:本次进行招标的项目具体内容以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回购期:三年,具体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投资方式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建设,项目由中标人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将工程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项目合同约定移交。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且已进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4.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已进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4.1.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已进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4.1.4拟投入注册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和C类安全人员考核合格证,且已进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2.1信誉要求: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4.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2.4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过市政综合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同类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业绩要求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如交工报告、竣工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等),交竣工验收证明须能显示项目负责人名字。

4.2.5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2016年4月26日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三人须到现场踏勘,由招标人(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踏勘证明书并盖章确认。

踏勘须提供材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5.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1.3、营业执照副本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5.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5.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5.1.9、项目负责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清单(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1.10、拟投入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清单、劳动合同、身份证(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5.1.2~5.1.10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5.1.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12、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13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5.1.14、须提交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15、须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按4.2.4要求);

5.1.16、须提供踏勘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到场提交。

5.2报名时间:2016427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28日到2016年5月2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527 上午9:30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8、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兴宁市住建局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站(http://xnzj.xingning.gov.cn/)为准。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胜华           联系电话: 0753-387683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53-2330556   

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日期: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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